話說,今天心血來潮,想搞清楚「遇見」這個詞在英文裡頭到底該怎麼用才地道。平常口語講講 meet 就算,但總覺得少點味道,想看看有沒有更傳神的表達方式。
一開始,我直接打開翻譯網站,輸入「遇見」,跳出來的不外乎就是 meet, encounter 這些。雖然說 meet 也沒錯,但總覺得太平淡,無法表達出那種「命中注定」或是「不期而遇」的感覺。
於是我開始上網爬文,想看看母語人士都怎麼用。結果發現,原來「遇見」還真有學問!
像是 meet 這個詞,基本上就是泛指「遇到」,可以是事先約好的,也可以是偶然碰上的。例句:Nice to meet you.(很高興認識你。)
- 例句:Nice to meet you.(很高興認識你。)
- 例句:Nice to meet you, too.(我也是。)
但如果想表達那種「不期而遇」的驚喜感,encounter 似乎更貼切。它帶有一種「意外」的成分,可能是遇到困難,也可能是遇到意想不到的人事物。
還有看到一個詞 confront,說是「不可避免的、面對面的相遇」,這…感覺比較像是狹路相逢,或是要面對什麼挑戰似的,跟我想要的「遇見」又不太一樣。
研究小心得
總之,經過一番折騰,我大概歸納出幾個重點:
- 如果只是單純的「見面」,meet 就夠用。
- 如果想強調「不期而遇」,可以用 encounter。
- confront 比較像是「正面交鋒」,不適合用在浪漫的「遇見」。
當然,英文的世界博大精深,肯定還有更多更細膩的表達方式。這次的探索只是一個小小的開始,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我還是會繼續努力挖寶,讓自己的英文表達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