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跟大家聊聊「執行」這個詞的英文到底怎麼說。這件事還真困擾我一小段時間,身為一個常常需要跟程式碼打交道的人,執行這個詞可以說是天天掛在嘴邊,但每次要跟外國朋友交流時,就卡殼,腦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用英文表達這個概念。我決定徹底搞懂它!
我打開我的老朋友 – Google翻譯,輸入「執行」,跳出來一堆選項,什麼”execute”、”run”、”perform”,看得我眼花撩亂。我就一個一個試,想看看哪個詞用起來最順。
一開始,我試“execute”,這個詞看起來最正式,應該錯不。我把它丟到句子裡,像是「執行這個程式」,翻成”execute this program”,念起來是蠻順的,發音是['eksɪkju:t],感覺也沒啥問題。後來我還發現,這個詞好像比較常用在電腦程式或者計劃的執行上。而且它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是「executed」。

- 例如:「The computer executed the program successfully.」(電腦成功執行程式。)
接著,我又試“run”,這個詞就更口語化一點,感覺比較像是在說「跑」一個程式。用起來也挺順的,例如「執行這個腳本」,可以說”run this script”。這個詞就比較沒有”execute”那麼正式,平常聊天用用還不錯。
然後,我還試“perform”,這個詞比較像是在說「表演」或「執行」一個任務,像執行手術之類的,發音是[pər'fɔ:rm],過去式跟過去分詞是「performed」。「The surgeon will perform the operation tomorrow.」翻成中文就是「外科醫生將於明天進行手術。」,但平常如果沒有特別指哪個任務,好像比較少用這個詞來說「執行程式」。
後來查更多的資料,我還看到 “enforce” 這個詞。這個詞更偏向於“强制”執行的意味,更適合用在例如法律的實施等等。有一個例句是「An unenforceable contract is one for the breach of which neither the remedy of damages nor the remedy of specific performance is available,but which is recognized in some other way as creating a duty of performance.」,翻成中文是「一個無法執行的合約是指,對其違約行為,既不能要求損害賠償,也不能要求實際履行,但在其他方面被認為產生履行的義務。」
最後,經過一番折騰,我終於搞懂「執行」這個詞在不同情況下的英文說法。簡單來說,如果是執行程式或計劃,用”execute”比較正式也最常見;如果是比較口語的說法,可以用”run”;如果是執行任務或表演,可以用”perform”。總之沒有絕對正確的,只有最適合的。以後跟外國朋友聊程式,再也不怕卡詞!也希望大家以後不會跟我一樣,傻傻分不清!
總結一下
- execute:最常用,較正式,適用於執行程式、計劃等。
- run:較口語,可以用於執行程式、腳本等。
- perform:適用於執行任務、表演、手術等。
- enforce:適用於強制執行,帶有法律上的意涵。
這就是我今天的小小分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